物業公司章程范本(精選11篇)
如何擬定物業公司章程?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物業公司章程范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物業公司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注冊登記名稱為: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業主至上,服務第一。
第四條 公司依法登記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公司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二章 公司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萬元。
第六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主營房地產物業管理、維修、養護,樓宇機電配套設備管理維修,清潔衛生,庭園綠化及轄區內車輛停放管理。兼營與住宅(含大廈)相配套的商業、飲食業、便民服務業。
第三章 股東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公司股東共__個,分別是:
第四章 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由股東自愿出資入股。
第九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原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五)在公司辦理清算完畢后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三)公司一經工商登記注冊,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和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只有兩名股東的,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股東轉讓出資后的公司股東人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主營房地產物業管理、維修、養護,樓宇機電配套設備管理維修,清潔衛生,庭園綠化及轄區內車輛停放管理。兼營與住宅(含大廈)相配套的商業、飲食業、便民服務業。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規定執行。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半年召開一次。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的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行使職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董事、經理、監事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董事、經理、監事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二)董事、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
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三)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者進行交易。
(四)執行董事、經理、監事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五)執行董事、經理、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如下財務、會計制度:
(一)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送交各股東審閱。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①資產負債表;
②損益表;
③財務狀況變動表;
④財務情況說明書;
⑤利潤分配表;
(二)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三)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公司可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東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四)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九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
本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本公司如與其他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
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二)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二十九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當公司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十章 公司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遇自然災害或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十一條 公司解散,應在十五日內由股東、有關主管機關或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同時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應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理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剩余財產,公司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物業公司章程 2
1.目的
公司應確保采購的物品和接受的服務符合合同、標準和規范要求,保證公司服務質量。
2.范圍
適用于直接影響服務質量的采購的物品和接受的服務,如設備的零配件、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物品等。
3.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公司大宗和批量物品的.采購及物品供應商的選擇和評定。
3.2部門和管理處采購主管負責200元以下零星物品的采購及經工程部授權可以自行采購的物品購買。
3.3部門和管理處采購主管負責采購計劃的制定和采購物品驗證記錄單的填寫。
3.4公司主管領導和管理處主任負責采購計劃的審批。
4.程序
4.1合格供方的選擇
4.1.1合格供方根據以下三條進行選擇:
1)品牌優良、價格合理;
2)具有營業執照或相應政府批文的企業;
3)提供的物品/服務質量良好和信譽較好的商家或廠家。
4.1.2工程部和管理處應建立《合格供方名單》,作為公司供方的選擇,主管領導負責審批《合格供方名單》,執行部門應隨時根據實際供貨關系來評定供方,合格供方的增刪應由審批人審批。合格供方可分為物品類供方和服務供方。
4.2采購計劃控制
4.2.1采購按實際情況可分為計劃采購、臨時采購和緊急采購。
4.2.2管理處、部門采購主管負責在每月5日前編制該月采購計劃并報主任或公司主管領導審批,采購計劃應說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需要日期、單價、質量要求(必要時)等。
4.2.3對臨時采購的物品,采購主管應在當天填寫或補填《采購計劃審批表》,并報審批人審批,采購日期按實際發生日期填寫,要求用明顯標識注明。
4.2.4對緊急采購的物品,采購物品應在實際采購發生的2日內補填《采購計劃審批表》,并報審批人審批,采購人按實際發生日期補填相關記錄,要求用標識(J)標明。
4.2.5采購文件包括(每次根據采購情況的需要,選擇以下一種或幾種):
1)采購合同
2)采購計劃審批表
3)采購管理規程
4)合格供方名單
4.2.6在上述采購文件中,由申請單位表述出擬采購物品的有關信息,包括:
1)對供方物品/服務的質量要求、安全要求、驗收規范,采購物品的參數、規格、數量等。
2)對供方的加工、服務過程,供貨的交付程序的要求。
3)對供方設備及人員資格的要求。
4)對供方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優先選擇通過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供方)。
4.2.7大宗物品采購應在工程部確定的采購網絡中采購。
4.2.8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單件物品需要申請人填寫《固定資產配置審批表》,并報公司逐級審批。
4.3采購物品驗證
4.3.1采購物品須經過物品使用人或相關資質人員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入庫,驗證人員和采購主管分別在《采購物品驗證記錄》上按規定記錄和確認。
4.3.2對于臨時和緊急采購物品,采購主管和驗證人員必須做到先驗證后使用,加強現場驗證,以保證購進物品是需要的合格品。事后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采購發生日期2日之內)相關記錄,填寫的采購日期為實際發生日期,并按上面要求的標識標明。
4.3.3對驗證不合格的物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采取相應的措施。
4.3.4合同規定時間,顧客可以對采購物品進行驗證。
4.3.5驗證方式包括目測、試用、檢驗、測量、工藝驗證等。
4.3.6在供方的現場實施驗證
1)若合同規定需在供方現場驗證采購物品時,由工程部組織相關單位在供方處對所購物料現場實施驗證。
2)采購人員應事先與供方做好驗證安排及驗證方式,以便驗收活動順利實施。
4.3.7物品使用人在供方的現場實施驗證
1)若使用人要求在供方現場驗證物品時,由采購人員和使用人在供方現場共同實施驗證。
2)采購人員應事先與供方和使用人聯系安排妥當,以便驗收活動順利實施。
物業公司章程 3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牧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企業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協調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并按有關規定到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有關手續。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并將注意事項和根本上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千百萬他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造成他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并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八、業主如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應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他業主使用人建立全法租賃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并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染、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4)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5)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司設施;
(6)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7)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8)踐踏、占用綠化用地;
損壞、涂劃園林建筑小品;
(9)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10)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1)隨意停放車輛;
(12)聚眾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3)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4)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二、人為造成公用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十四、業主使用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應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好,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制度篇10
一、根據會計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手續傳遞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經理提交綜合服務費、水、電等各項收費情況及各小區水、電損耗情況報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報上月經營情況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四、財務現金借用(含各小區收費員)必須由經理簽字批準,不得私自借用,違反者由當事人以工資墊付且追究責任。
五、出納會計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五百元,作為零星開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對各類獎罰,由物業公司報企管部后下發通報,月底由出納員編制工資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七、對各類費用報銷,由出納督促,事后七日內必須報銷,原則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區發生的任何收付款項必須統一入賬,不得出現帳外資金收支。
水、電工管理制度
一、由專人負責對水、電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二、建立水、電等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要齊全。
三、操作人員即水、電管理員要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確保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四、水、電管理員要定期查抄水、電表,編制每月水、電的收費、損耗情況。
五、嚴格控制小區內水、電、暖的損耗情況,隨時查處偷水、電等現象,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六、如業主發生水、電、暖損壞時,水電工應在短時間內給予修復,最遲不能超過24小時。
七、水、電、暖管理員設備房應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八、保證路燈、樓道燈完整無損。出現損壞及時修復,最遲不能超過兩天。
九、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十、如違反以上九條,根據情況給予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額的50%負擔。
物業公司章程 4
為加強物業管理處與廣大住戶(業主)的聯系,使管理處各項工作置身于住戶(業主)監督之中,從而集思廣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對住戶回訪制度。
一、 回訪要求
1、 物業管理處正、副主任把對住戶(業主)的`回訪列入職責范圍,并落實到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評比中。
2、 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采納合理化建議,作好回訪記錄。
3、 回訪中,對住戶(業主)的'詢問、意見,如不能當即答復,應告知預約時間回復。
4、 回訪后對反饋的意見、要求、建議、投訴,及時逐條整理綜合、研究、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向公司請示解決。對住戶(業主)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回訪處理率達100%,投訴率力爭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訪時間及形式
1、 牧業管理處辦公室主任每年登門回訪1~2次。
2、 物管員按區域范圍分工,每月回訪1次。
3、 每季度召開一次樓長會,征求意見。
4、 利用節日慶祝活動、社區文化活動、公關活動等形式廣泛聽取住戶反映。
5、 有針對性地對住戶(業主)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6、 物業管理處設投訴信箱,投訴電話,由專人接收,交辦公室主任及時處理。
7、 隨時熱情接待來訪,作好登記。
物業公司章程 5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工作服要干凈;
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嚴禁無故曠工;
上、下班必須簽到;
不許代別人簽到;
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廠內設備和備件
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注意整理整頓;
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物業公司章程 6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凈;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廠內設備和備件
6.1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
物業公司章程 7
一、年度業績目標的制定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及管理處經理、管理層員工的年度業績目標依據上海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業績目標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級共同制定《個人/部門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2、各部門、管理處根據上海公司下達的業績指標,結合部門、管理處工作目標和職責,由部門、管理處經理與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門、管理處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二、月度計劃考核及品質考核
1、公司業績考核以月度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為基礎。
2、管理處經理業績考核包括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其他管理層人員業績考核實行計劃考核(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上海地產公司下派財務經理)。
3、月度品質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品質管理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月度計劃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計劃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1計劃考核類別:公司計劃按編制者分為部門(管理處)計劃和員工計劃。職能部門、管理處工作計劃與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的工作計劃合二為一,合并為一張計劃考核表進行編制、填報、考評。
4.2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計劃表中考核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部門獨立完成的`工作,占60%權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處及其他部門的工作事項(對其他部門、管理處的支持服務),占40%權重。
4.3管理處(經理)計劃考核分為三部分內容,以經營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
物業公司章程 8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門衛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財務工作制度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帳目。
三、認真執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準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后方可領取,并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準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數據,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物業公司章程 9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衛生包干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設備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盡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系,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并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盡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復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設備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后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十七、由于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工作不負責任,粗心大意或違反以上各項工作制度,給商鋪、租戶或其它部門造成不良影響或擴大事故損失的,或由于違紀違規給物業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責任自負,同時將受到相應處罰。
物業公司章程 10
一、目的:
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務于公司總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車輛
三、車輛類別:
3.1.本公司車輛分為售后服務車、辦公用車。
3.2.售后服務車是指主要用于電梯維修、現場解決質量、技術問題的車輛。
3.3辦公用車是指主要用于辦理公務和給予部門經理個人配置的專用車輛。
四、管理職責
4.1公司辦公室:負責車輛調配、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車輛包干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
五、管理細則
5.1各類車輛日常調度使用:
售后服務車出車審批權維修部與辦公室負責人。辦公用車上班時間內由辦公室統一調度。
5.2出現如下情況,所有車輛均可由辦公室緊急調用,手續使用后補辦:
5.3車輛的日常保養
5.3.1清潔衛生:司機必須隨時保持整個車輛內外清潔衛生,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5.3.2定期保養: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定期保養一次,保養點由公司確定。
5.3.4加油:加油點由公司確定,一般情況下只準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下路途加油不得超過30公升,每月不得超過100公升。
5.3.5行車記錄:服務用車每周由司機填寫行車記錄,并由使用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財務不得報銷相關出差費用。
5.4車輛的維修管理:一般情況下,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維修。車輛在路途中出現故障需維修者,由司機電話告之辦公室,同意后方可維修,車輛回公司后補辦手續。
5.5車輛的安全管理
5.5.1車況檢查:司機每日必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并填好《車況點檢表》。對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5.5.2安全行駛: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超速、撞紅燈、無照駕駛、酒后駕駛及任意停車。
5.5.3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由于司機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司機責任事故在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個人賠償50%。對于酒后駕車或沒經批準私自出車的,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賠償。
5.5.4鑰匙保管:非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復制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后或司機請假鑰匙由辦公室托管專人保管;司機離職鑰匙交回公司辦公室。
5.6辦公車輛的費用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車輛使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辦法
5.6.1包干管理:按國家規費(年審費、養路費、保險費)、加油費、維修保養費、等涉及車輛的全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費用情況。
5.6.1.1單車全年費用若超過包干金額,則超過部分由使用人負擔,從年終獎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單車全年費用若低于包干費,則節約部分加入年終獎金一并發放。
5.6.1.3包干費用指標由辦公室制定下達。
六、罰則
6.1服務用車的司機不按要求使用車輛如:不經批準私自出車、不按規定保養車輛、酒后駕車、以及在加油、維修中營私舞弊等,一經發現,將視情節情況給與批評教育、罰款、以至于解雇等處分。6.2車輛實行費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對于因車輛問題耽誤正常辦公三次以上,收回車輛,另行分配。物業公司規章制度細則篇3
客戶投訴須堅持五清楚,一報告的處理原則:
(1)聽清楚:在接待客戶投訴時,應耐心聽客戶講完,聽清客戶投訴的內容,不得打斷客戶說話,更不能急于表態。
(2)問清楚:待客戶講完后,要進一步問清有關情況,切忌與客戶正面辯駁,應客觀冷靜地引導客戶敘述清楚實際情況。
(3)跟清楚:受理客戶投訴要一跟到底,直到問題得到解決并回復客戶為止。對不能解決的.投訴,應婉轉地向客戶講清楚,并確定下次回復的時間。
(4)復清楚:對客戶的投訴在充分了解情況后,應及時把處理的過程及結果清楚地回復客戶,以表明客戶的投訴已得到足夠的重視和妥善的解決。
(5)記清楚:處理客戶投訴后,應把投訴的事項、處理過程及結果清楚地記錄于客戶意見處理表內,由客戶確認后收回存檔。
(6)報告:重大投訴,必須馬上報告部門經理和物業管理中心領導。
2.客戶投訴處理程序:
(1)一般性投訴:當接到一般性投訴時,將投訴情況記錄在《客戶投訴記錄表》上,及時向職能部門進行信息傳遞并立即將情況回復客戶。
(2)通過物業管理中心處理的一般性投訴有:大廈內裝修噪音滋擾他人辦公;
衛生間等公共設施使用出現故障和問題;客戶室內設施需要維修;客戶郵件、報紙遺失或欠收;大廈公共區域環境衛生及綠化花木問題;大廈鼠蟲害防治問題;涉及物業管理中心所提供的各類服務問題。
(3)重大投訴:遇到重大投訴,須將投訴事項及時上報部門經理和中心領導并向投訴客戶解釋原因,確定回復時間;
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等破壞性行為、刑事案件、客戶集體投訴(三家以上)、中央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大廈主題結構遭受破壞等。
(4)書面投訴:對客戶的書面投訴,確認投訴性質以書面形式回復客戶。
(5)投訴匯總:每月對投訴進行一次匯總,記錄在《客戶月投訴統計表》上,并根據客戶投訴情況,進行客戶回訪。
物業公司章程 11
一、目的
規范部門員工行為,加強部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部門員工素質。
二、適用范圍
XX有限公司物業部全體成員。
三、著裝規范
1、統一著裝。
a、著裝標準: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著裝要求:整潔、完好;工號牌(或工作證)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褲管。
2、工作證的佩戴:
a、進入公司范圍必須佩戴工作證。
b、工作證不得擅自涂改、轉借。
3、公司發放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盡快申報;并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或補領。
四、上班時間
1、保安上班時間為7:30-18:30.18:30-7:30。保潔上班時間7:30-16:30.8:00-17:30。
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外出。
3、員工嚴禁無故曠工,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書面通知部門領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4、上、下班必須打卡,嚴禁代打。
5、簽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視無效處理。
五、公司設備設施
1、設備設施須謹慎使用,并應保持整潔美觀。
2、道路保持暢通,不得亂擺亂放東西。
3、嚴禁對公司內的設備設施亂涂張貼。
4、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5、凡故意破壞消防設備設施,一律從嚴處理。
6、嚴禁偷盜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六、懲罰措施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20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
3、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故意簽錯日期罰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簽到,代與被代均罰款50元。
6、擅自涂改簽到表,罰款50元。
7、故意弄臟設備設施或不規范使用設備設施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罰款20元。凡故意損壞公司消防、監控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應按購入價2倍予以賠償,并處以相應罰款。
8、屢次不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人員,罰款50元。
9、凡盜竊公司財物,除按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外,另立即開除并扣當月工資50%。
10、凡在創業園內私自張貼,涂寫等,予以警告并罰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內容:
到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視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視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視曠工處理。
2、考勤須知:
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先進行教育,屢教不改者,予以適當的紀律處分,如因此造成嚴重后果者,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對曠工者,應責成其書面檢討,并扣發其當天工資,并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兩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當天工資的20%;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或因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者,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八、文明規定
1、所有員工應舉止文明、團結互助;對于破壞團結、拉幫結派者一經發現均作除名處理。
2、創業園內嚴禁大聲喧嘩、唱歌、聊天。一經發現應先警告,警告無效或沖撞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開除。
3、所有人員不得在創業園內亂丟亂扔垃圾煙頭,保護衛生成果,如有違反,罰款10元。
4、各個崗位非值班人員禁止入內,一經發現,罰款20元。
九、其他
1、服從公司的規章制度和上司領導,如有不服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開除處理。
2、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創業園或公共環境內隨地吐痰或亂丟亂扔垃圾。
4、不得高聲喧嘩、嚴禁賭博。
5、嚴禁盜竊,一經發現,從嚴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工作時間嚴禁睡覺、怠工、打瞌睡,因睡覺、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7、嚴禁脫崗,上下班應做好交接工作。
8、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集會、演說或抗議,如有發現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9、嚴禁在創業園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任何原因,一律無條件開除。嚴禁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以上現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
10、疏忽報告、聯絡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11、盡量避免在辦公區域或公共場所內吸煙。
12、不按時填寫工作交接班紀錄或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者,罰款20元。
13、內部開會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20元,并給予警告。
本制度屬公司物業部相關規章制度,對于違反以上相關規章制度者將根據情況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造成重大損失者將移送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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