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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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條 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第五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第六條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4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5
一、例會制度
學校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項會議,并作好記錄。
二、事前處理制度
1、要積極認真排查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如因排查不力而出現的安全事故,一經查出,將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2、對于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及時、全面、徹底整改。如果因主觀原因造成整改工作不到位,將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三、信息通報制度
1、要及時將本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上報教育局安全辦和相關科室。
2、對于已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市教育局和本單位安全工作應急處理預案相關要求及時上報。
四、值班值宿制度
1、要切實加強值班值宿工作。節假日和防汛期間,要安排領導帶班和教師值班、值宿,并做好值班、值宿記錄。
2、要定期巡查各部位的安全情況,遇有突發事件及時上報、處理。
五、責任追究制度
1、行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相關部門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
2、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要根據實際情況,將任務分解落實到人。要認真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將依法嚴肅處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相關責任人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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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雋水派出所,一份報雋水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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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后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 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范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信息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為或輕微犯罪行為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被剝奪了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 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并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鑒、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設備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嘗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消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 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泄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范裝置,并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 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 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為,視性質、情節、后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自行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偽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伙滋事、制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后果者;
(二)偷竊、騙娶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壓、圈占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設備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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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強化安全意識,安全措施,責任到人,實行人人有責,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責任追究,工作獎懲制度。
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的責任人給予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
一、學校校長:
對學校安全負總責。整體負責:安全文件的傳達,學校安全教育,主持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巡查指導,處理應急、突發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長、后勤主任、安全辦主任:
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設施的安全,房屋設施使用安全,學生在校住宿、飲食安全。注意做到職責分工清楚,責任到人,經常對相關人員教育、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三、分管教學校長及教導主任安全方面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教師進行工作安全教育。對教師在工作及學生學習期間的安全負責。
四、政教主任,安全辦主任工作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注意相關活動中的安全,組織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
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進行全面教育、指導、檢查。做到學習宣傳學校安全工作精神,組織學生進行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學習、簽字與實施。做深做細學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學期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全面關心愛護學生,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負責。
六、保衛人員職責:
堅守崗位,按學校有關工作職責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并注意留檔。做好校園內學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對做得不好的進行處理與教育。對外來人員進行查問或登記,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記錄,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的責任,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都有對發現的學生不安全行為制止教育的責任。全體教職工在自己上課期間,其他活動或其他工作期間,對學生負有監護、管理教育等責任。
八、所有各科室職能人員對本科室財物,班主任對班級財務,教研組長對教研組財物,住校教師對所使用學校財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丟損的職責。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內容事項:
1、房舍、設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確使用。
2、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知識教育,嚴把學校食堂消毒措施關和進貨渠道關,防止食物中毒。
3、對體育課、實驗課、勞動課、活動課等進行安全管理與教育。
4、集體活動相關的安全教育與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嚴禁學生攜帶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7、嚴禁學生上、下樓擁擠、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鬧等。
8、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9、學校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并與評先樹優等掛鉤。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假期及夜間值班職責及獎懲辦法
一、值班人員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搞好站崗巡邏護校工作(包括教學區、宿舍區、實驗區等)。
二、在值班期間,要注意發現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對發生的治安事件及時上報同時保護好現場。
三、嚴禁值班期間喝酒,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四、換崗時,調崗的雙方必須得到領導同意,否則按空崗對待,空崗一次罰款20元,并承擔空崗而造成的損失;夜間值班人員空崗1次罰款50元。
五、認真履行職責,未出現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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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視和領導,建立校長直接負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全體教職員工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組織體系,堅持“以人為本、從我做起”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范圍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教育教職員工遵守師德規范,不賭博、不酗酒、不從事有悖于職業道德的一切活動。
三、學校安全工作小級要定時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并向學校例會提交排查報告,確保學校各類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四、學校按設計標準合理確定辦學規模,不隨意擴大軌制和班容量。
五、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學生在校時間,禁止上課拖堂、放學后補課等占用學生活動時間的行為,嚴禁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到校上課和任何形式的集體補課。
六、學校管理人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外的各類勞動和活動,要教育學生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斗毆、追逐嬉戲、搶奪強要、偷竊他人物品;不翻越圍墻,爬樹攀高;不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學校;教育學生養成遠離毒品,遠離黃色淫穢網站、音像制品和書刊的良好習慣,嚴禁學生抽煙、喝酒。
七、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管理制度。上學前、放學后,值日人員要在學校門口值守;室外課、體育課、理、化實驗課教學,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綜合實踐活動課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不組織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適宜的體育、勞動及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對學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并責任到人。實行定點采購、入庫前檢驗、成品檢查措施,嚴禁假冒偽劣和霉爛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倉庫和廚房,嚴防發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別加強醫務室的管理。校醫應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嚴格各項醫療制度;嚴禁假冒偽劣藥品、霉變失效藥品、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品進入校園;嚴禁非醫療人員隨意出入醫療室和藥品存放處。
十、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清理校內垃圾,磚、瓦、石塊等雜物,防止學生用于打鬧投擲造成傷害。
十一、學校要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嚴格管理,不準隨便挪動。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學校對用電線路和各種電器設施要加強檢查,及時維修和更新陳舊老化無安全保障的電器、電線,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的重要場所、庫房要安裝牢固的防撬鎖、防盜門窗,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在庫房、學生宿舍等特殊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取暖。
十三、加強學校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裝防盜門窗,嚴禁違反規定超額存放現金。
十四、為保障學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販在校門口或到校擺攤、叫賣。所有學生一律不準到校門口或擅自到校外購物。
十五、上課期間,教職工、學生不準隨便離開學校。必要時,須憑出入證離校,并自學接受門衛檢查和登記。
十六、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12周歲以下學生禁止騎自行車上學,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職工要切實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以防被盜。
十八、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值班期間必須有校領導帶班。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1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后)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范”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系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系,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并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準,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了解情況后,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并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并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并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2
1、在食堂管理員領導下進行工作。協助食堂管理員負責學校倉儲食物保管,做到離開庫房及時關門上鎖。
2、對采購回來的食品嚴格把關、做好食品的入庫驗收、登記工作。每日對入庫食品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勤進快銷,并建好三級管理臺賬(采購、供貨商、領料人簽名)。臺帳中應有食品采購日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保質期、出廠日期、供貨人、以及供應商的'衛生許可證、身份證號、采購合同及檢疫證等。
3、規范食品添加劑管理,認真執行衛生部門精神,建好臺賬,嚴格把關,做好“五專”管理要求。
4、認真學習食品保管與食品衛生知識,能夠辨識腐敗變質、失效、過期等偽劣食品,懂得學生營養配餐知識。
5、入庫食品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標示存放;上報計劃要少報勤報,做到食品先進、先出;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過期食品。
6、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7、講究個人衛生,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庫及時加蓋。
8、搞好室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濕式清掃,每日保潔,保持室內食品堆放整齊。
9、嚴格監督工作人員及非工作人員在庫房及各操作間、餐廳內抽煙。(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10、加強食堂防盜防毒管理,出入庫房及下班時要及時上鎖,不能將鑰匙隨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師生安全、健康。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3
1、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游戲。
2、不攀爬扶手、欄桿、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松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4
一、門衛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對居住在校內的外單位人員和家屬發放通行證,門衛憑通行證放行。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非公務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學校值班制度是對校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控,起到及時聯絡各方面人員并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節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學校行課期間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3、學校安排教師值班時要有領導在崗帶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學校處理突發事件。
三、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安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點(區域)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點(區域)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
四、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區教育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書面向區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區教育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和街道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辦公室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區教育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五、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根據學校要求或學校根據區教育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對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3、學校教職員工要根據學校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學校或區域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學校根據區教育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六、用電安全制度
1、用電制度是學校校內所有涉及到用電標準、安全及電器的使用、保管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3、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4、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5、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對學校微機室、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報告廳等功能室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3、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4、學校教師、學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學校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為原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3、指定專人負責校內消防安全,建立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4、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九、衛生防疫制度
1、衛生防疫制度是學校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衛生防疫知識教育,嚴把食品衛生關,預防師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強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學校的食堂、小賣部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的《健康合格證》,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確保從業人員身體健康。
3、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餐廳、小賣部衛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試嘗制度和菜品留樣制度。
4、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查驗產品合格證制度。
5、學校應把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6、學校在體衛藝站指導下開展xxxxx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護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學校充分利用宣傳陣地和教育優勢,對師生進行各種安全常識和安全法規的'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傳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我國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努力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4、學校安全宣傳教育要堅持集中宣傳和平日宣講相結合,做到時時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人人講安全。
5、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的安全宣傳教育應包括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內容,并列入學校的教學計劃之中。
十一、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是對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實驗室、化學實驗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以及其它危險物品。
3、危險物品的采購、存放、保管實行專人負責制,應建立嚴格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銷毀登記制度。
十二、xx和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舉行全校性的xx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xx,嚴禁一味地強調xx速度,避免學生在xx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2、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組織的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秋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一周報當區教育局,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3、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營運資質,必須同具有資質的營運單位簽定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按校車申報標準提供申報材料并報區交通大隊備案。
4、大型xx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定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6、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十三、防溺水傷害制度
1、防溺水傷害制度是學校為了切實預防學生游泳溺水事故發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應把防溺水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對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游泳溺水安全教育。
3、學校要召開家長會,要求家長(監護人)嚴格監管、看護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緊抓實,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4、學校要嚴格落實巡江(河、湖、塘)、巡堤制度,特別是沿江(河、湖、塘)的學校,確保兩個重要時段江、河、塘、湖邊及堤上要2名以上教職工巡邏。(重要時段即中午放學至下午上課、下午第一批學生離校至最后一批學生離校半個小時后。)
5、巡邏人員嚴格巡邏情況記錄制度。
6、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凡在以上兩個重要時段、學校集體外出活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出現學生溺水傷亡事件,嚴格按相關規定追究學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十四、經費保障制度
1、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3、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5
一、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于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準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脫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說明情況,報學校批準,并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
二、小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自行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里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桿和窗臺;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摸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后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后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安排未成年人參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占、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四、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權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內容;
5.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校長授權分管該項工作的校級領導,對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三、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組織師生開展滅火自救。
四、教師 “誰在崗,誰負責”,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2.及時宣傳并模范地執行《行人交通行為規范》、《騎車人交通行為規范》、《機動車駕駛員行為規范》。
3.如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4.學校內不準騎車,自行車必須放在指定位置。
5.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把安全當作頭等大事抓好。
六、教學活動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以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師生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必須按操作規范去做,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3.學校組織的有學生參加的勞動或者集會、文化娛樂、體育、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進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關設備設施時,要先看說明書,并且檢查教學設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實施。
7.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許私自動用。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做好指導,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帶電、帶毒、用明火的設施、設備嚴禁學生動用。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八、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1.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的安全隱患負有盡力排除并及時上報責任。
2.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發現人要立即報告校長和其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學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對隱患作出整改,發生事故要立即進行保護現場、搶救人員、并且立即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中心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療要上報。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⑥小學六年級畢業后,未到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不受意外傷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學校領導的批準,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5.冬季取暖,教師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相關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門衛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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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學校備案存檔,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日、值宿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人保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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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創造良好的讀書育人環境,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杜絕、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強化意識、重在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為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全責,各處、室(組)向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責任追究制。
2. 學校每月要對師生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形式多樣化,要對師生員工如何應對突發事件處置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演練,熟練掌握自救互救的能力。
3. 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按事故等級規定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及時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事故事實,同時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及善后工作。
4. 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牢固樹立敬業愛生思想,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注意工作方法,加強師生間溝通,防止因矛盾激化產生后果。
5. 未經上級有關部門和校長室同意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重特大自然災害的救助工作(抗洪、救火等),也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商業性宣傳和慶典活動等。
6. 學校要經常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放學回家,中小學生不得隨意在外逗留,進入網吧、游戲廳(室)等明令禁止的娛樂場所等。
7. 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要及時封閉危險場所,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政府。
8. 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場所、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存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或拆除,確保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的安全可靠。
為強化安全工作的責任,務求實效,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實際,現提出如下要求:
1、全體教職工本著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認真做好學校安全工防范作。
2、分工不分家,共同配合,齊抓共管。
3、當突發事件來臨,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人的生命始終放在第一位,并認真履行教師職責,積極主動承擔起保護學生的責任。
(二)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 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 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3. 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 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 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 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待檢查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 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 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9. 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 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并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11. 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三) 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 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安全、食品衛生、文化娛樂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將情況適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2. 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主動加強與轄區派出所、社區、工商管理、文化監管、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共同抓好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3. 安全值班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安全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周邊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存有不安全因素時,積極采取措施,針對不同情況及時處置,必要時及時與“110”或派出所聯系,以確保學生的生命財產不受任何侵犯。
4. 教師要提醒學生,上、放學時注意交通安全、自覺維護社會公德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社會的文明人,新時代的好學生。
(四) 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大型活動的舉辦,堅持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針對活動的具體情況,制定詳細工作計劃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人,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
2. 大型活動前應對場(所)地,進行事先考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同時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
3. 大型活動要明確場所(地)的紀律,以班為單位,明確專人負責,活動進行中,學生不得在場內竄動,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 進出場地均要有教師負責帶隊,秩序井然,各轉彎處、樓梯口,視線較暗處,均要安排人員疏導指揮,嚴防因擁擠發生踩踏而造成傷害。
5. 大型活動要注意學生的身體狀況,對個別身患疾病不適合活動的學生應及時勸其退出活動,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6. 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對活動實行全過程關注,及時掌握情況,處置活動中發生的問題,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 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 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過細的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地區活動的必需報經主管局審批備案,未經審批的一律不得舉行。
2. 每次活動應明確具體的安全責任人,同時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的搭配,并對所有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 每次活動的路線、場所,事前應進行調查、了解,盡量不去情況不明,存有安全隱患的地方。
4. 活動所用的交通工具應向有資質的運輸部門租用,并符合各項有關規定,同時教育乘坐人員必須遵守乘車有關安全規定。
5. 活動中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及其他交通安全的有關工作。
6. 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湖塘、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讓學生下水游泳,戲玩打鬧,防止發生意外。
7. 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進展情況有所了解,及時解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活動能安全順利進行。
8.在活動中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 門衛安全防范工作規范
1. 學校大門設專職門衛,選配年富力強的男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不超過50周歲的人員擔當,并要聘請專職保安。
2. 門衛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
3. 門衛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墻體、門窗牢固。
4. 門區有照明設備。門衛值班室配備必需的防衛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5. 門衛值班室應安裝報警電話,門衛人員要24小時值班。
6. 門衛人員上崗值班時必須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范。
(七)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 門衛人員必須忠于職守時刻提高警惕,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門衛工作職責,做好工作。
2. 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者、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或與被所訪問者聯系不上的,均不得進入校內。
3. 攜帶物資出門,應嚴格查驗出門證件,如手續不合規定者,應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4. 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外來機動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因公必須進入,應向門衛出示有關手續或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5. 學生上課期間一律不得會客。特殊情況必須會見時,需經班主任同意,并只能在傳達室接待,不得進入教學區。
6. 保持學校大門口衛生整潔,交通通暢,無車輛亂停亂放,無小攤小販在校門口設攤高聲叫賣,更不得進入校園賣東西。
7. 住校生晚自習后一律不得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離校者,應經宿管人員的同意并經登記后,門衛方可放行。
8.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上下班。嚴守工作崗位,因事臨時需請人代班時應事前征得分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離崗。
9. 定時開啟校門。在正常上課期間,無班主任簽批的請假條,不得隨意放學生出校門,防止發生事故。
(八)校衛隊安全管理制度
1. 校衛隊在學校綜治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安全防范、巡查、守護以及對突發事件處置等有關安全工作,及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護和救護等工作。
2. 平時負責對校園內的安全檢查和節假日的安全值班等護校工作,協助校長室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3. 學生上、放學時間,積極協助值班人員,維護好校門口的安全秩序,以及過往車輛的交通安全,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4. 注意掌握學校內及校園周邊治安動態,對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及時通報校領導,并主動處置。防止發生敲詐學生以及打架、斗毆等事情的發生,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九)會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財會人員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安全保衛責任落實到人。
2. 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現金存放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過夜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應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 會計室防盜門窗、要堅固,報警設施完好并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的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密碼和鑰匙要分開存放,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由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 財會人員去銀行支取數額較大現金時,學校必須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 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員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得接觸保險柜。
6. 會計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 財務印鑒應分人保管,財務印鑒和票證必須分開存放,妥善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收據、發票及其他證券和印章。
(十)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保存及使用的重要機密場所,是列為學校重點安全管理防范場所,應特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2. 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嚴防機密資料、人事檔案丟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3. 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4. 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5. 嚴禁任何人將火種帶入室內,更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6. 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十一)衛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 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嚴格購藥規定和質量,不得購買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
3. 定期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并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后報經有關部門驗證后再銷毀。
4. 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作銷毀處理。
5. 發藥時要告訴患者怎樣安全使用藥品,并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 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設備,用電設備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現象,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引發火災。
7. 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 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材,嚴防醫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銹蝕、破裂,功能不全即不得繼續使用。
9. 條件不具備時,不要勉強給病人注射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 醫務室人員每周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 醫務人員每周必須堅持到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衛生檢查及衛生知識宣傳,督促采購員不買衛生手續不全、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也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食品蔬菜處理必須符合有關操作規定,嚴防發生食物中毒。
12. 監督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遵守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嚴格按規定上崗。
(十二)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辦公室門窗牢固,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 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 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 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開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 個人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過夜以防被盜。
7. 辦公室人員隨身所帶的小包、手提電腦、手機、現金等,要嚴加保管,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而造成損失。
8. 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嚴禁隨意丟棄煙蒂,下班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印章和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黨政公章、各部門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都應有專人保管、啟用,嚴格執行領導批準使用制度。
2. 任何部門的公章,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或借給他人使用。
3. 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印章,嚴格掌握使用原則,不得隨便為他人加蓋公章。
4. 所有保密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學校辦公室保密員登記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對象閱辦,不得私下傳閱。
5. 使用保密文件、資料保密文件、資料應要嚴格借閱登記制度,使用后及時退還檔案室,不得長期存放,機密以上文件不準隨便摘抄、復印,防止泄密。保密員應定期清查收回。
6. 保密文件、資料遺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上級保密部門。
7. 保密文件、資料,應由密級規定的機關負責登記銷毀,嚴格銷毀審批手續。任何個人、部門不得隨意銷毀、嚴防泄密事件發生。
(十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 學校應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一旦事件的發生,能有序加以對待,最大限度減少損害,平時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 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洪水、臺風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生命安全。
3. 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4. 遇有突發事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第一時間求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 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 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要安排一定資金,不斷加強應急救護隊的建設。
(十五)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場地、大教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 活動前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 活動場所所有通道暢通無阻,各種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完好,門窗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 科學控制活動規模,根據場地適當控制參與活動的人數,不得過分擁擠,要留有充分余地。
5. 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落實各個環節安全責任人,遇有突發事件時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六)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 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 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校辦室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 臨時用工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用工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 臨時用工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用工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 外地臨時用工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證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6. 認真執行嚴控臨時用工的有關規定。
(十七)校園臨時建筑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在校園內臨時建筑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有關安全管理。
2. 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嚴格審查其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校辦室或總務處備案。
3. 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 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筑物資的看管,并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 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校辦室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 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要開設施工運輸專用通道,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十八)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制度
1. 明確專人負責學校日常的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健全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臺帳,嚴把食品采購索證關,杜絕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發生。
2. 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環境整潔衛生,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設施,各種生產、經營手續齊全。
3.學校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健康證》方可上崗,個人衛生符合規范要求。銷售飯菜時,必須在專用場所使用專業售貨工具。
4. 學校嚴禁采購或銷售“三無”食品,所購食品均應索取有效的質檢報告,嚴禁采購過期變質、腐爛、假冒偽劣有害的食品原料。
5. 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禁止生、熟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后必須做到一洗、二汏、三消毒的過程。
6.食品倉庫應保持干燥、通風,無蒼蠅、老鼠、蟑螂或其它有害昆蟲。貯存食品的貨架容器必須清潔衛生,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1. 學校要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2. 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必須經縣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由疾控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3. 用于學生試用的衛生保健用品,必須經市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4.為杜絕意外事故,用于學生群防群治的疫苗,由疾控部門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實施預防接種時,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做到“一人一筒一針”。學校分管衛生領導及校醫負責對接種全過程的監督。
5. 開展學生群防群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 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凡學校出現傳染疫情的,須在2小時內逐級上報教育局安保處,并配合當地疫控部門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7.凡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防群治或試用保健用品的學校,一經查實,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法人的責任;
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十)值班巡邏制度
1. 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2. 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分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3. 遇有節假日,由學校統一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并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人員、行政值班人員巡邏。
4. 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 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6. 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處罰。
7. 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8
一、保安人員(門衛)安全防衛及檢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下午,放學期間,管理好學校門口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生傷害事故。
2、非放學時間學生要求離校,未經班主任書面通知,不得放行,杜絕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發生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并詢問詳細情況,未經登記或情況不明,絕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保校園安全。
4、定期對學校財產進行檢查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總務處報告,確保校產安全。
5、晚上放學后,檢查各室門窗是否關閉,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校產安全制度
總務處應定期對學校建筑物和旗桿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向校長辦公室報告。學校應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1、機房、食堂、實驗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滅火器,政教處應當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2、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學校的防盜工作。
3、會計人員應遵守財務制度,禁止現金在辦公室過夜存放。
4、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不得擅自離職,對不熟悉的游客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做好夜間值班工作,發現盜竊現象立即報告。下午放學后,應仔細檢查教學和生活用房的門窗,嚴格關閉。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5、長期節日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寒暑假實行教師輪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離職,并經常檢查學校的'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和維護教室、專用教室、廣播室、印刷室等插座,嚴格防止火災和觸電事故。食堂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正確的方法操作燃煤爐,以確保安全生產。
三、現金、票證、貴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出納必須嚴格執行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因特殊情況必須過夜滯留超額現金的,應當及時向總務處報告,并設專人看守。
2、現金和證券必須存放在有安全設施的保險箱內,財務室的房屋應安全牢固,并安裝防盜裝置。
3、大量現金必須在兩人以上同行(至少一名男性),巨額現金必須在一萬元以上的,應當派保護人員。
4、辦公室內不得存放個人現金和有價票證。
5、在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學校各部門的貴重設備應納入守護者的視線。
6、倉庫、實驗室、廣播室、電腦室、多媒體室等存放貴重設備的門窗應安全牢固,并由專人管理。
四、計算機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校園計算機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防止非法、盜竊、火災等自然災害的發生,具體規定如下:
1、所有具有集中存儲或分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按規定設置匹配電路方向。
2、有集中存儲或分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由專人管理,對人負責。
3、有集中存儲或分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制定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4、未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或更改校園教學、辦公用電腦的IP設置。
5、所有集中存儲的計算機都應制定突發工作計劃。
6、對于集中存放或分散配置的計算機,如需搬出工作場所或離校門(含個人計算機),必須持有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的證明。
7、禁止教師下載非法出版物、黃色產品和反動言論。
五、外來人員(來客)登記制度
1、本規定適用于外來人員臨時進出校門。
2、到我校參觀、會友等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必須經門衛或值班人員查詢,登記后方可進入。
3、門衛或值班人員應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訪時間,并與前往部門或個人聯系。
4、如果游客攜帶機動車,值班人員應登記車牌號,并注明時間,車輛離開后注明離校時間。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9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0
1、認真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堅持預防為主方針。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嚴格按章辦事。
2、每學期(學年)衛生工作要有計劃,有檢查評比,有總結匯報。
3、做好學生眼保健工作,養成良好的用眼衛生習慣,指導,督促學生認真做好眼保健操。
4、積極做好門診治療工作,對急癥病人的搶救處理要認真,轉診要及時。學校應配備可以處理一般傷病事故的醫療用品,藥品對學生的外傷能及時處理。
5、搞好學生的每年體格檢查,建立和健全學生健康檔案。建立學生病假,因病缺課登記制度。
6、建立傳染病上報制度,發現疫情,立即上報當地防疫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并及時做好消毒,隔離和轉診工作,嚴防擴散傳染。
7、認真開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課,向少年兒童傳授衛生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定期舉辦衛生講座和學生健康咨詢活動,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學生自我保健能力。
8、做好衛生宣傳工作,每學期出4-5期黑板報或衛生保健教育專欄。
9、室內外衛生打掃工作做到每日兩小掃,每周進行一次個人衛生檢查,并及時評分,公布成績,對衛生好的`班級和部門要給予表揚,鼓勵。
10、學校要健全晨檢制度,堅持對住宿學生實行晨,晚查檢制度,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密切注意觀察并及時送醫院檢查就醫,同時通知家長和班主任。
11、督促學生搞好個人衛生,從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
12、抓好校園環境衛生,不隨地大小便,吐痰,不亂扔紙屑,瓜皮,果殼。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1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半小時以內報告中心校;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中心校批準、學校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中心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2
1、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游戲。
2、不攀爬扶手、欄桿、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松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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