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勤制度(必備)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考勤制度1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各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考勤的內容包括對教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2、中心校的考勤由各部主任負責實施,各村小的'考勤由校長負責實施。堅持工作人員簽到和分管領導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
二、請假
1、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二天以上,由分管領導同意后,報業務校長審批。事假一天收30元。
2、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縣級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相同。病假一天原則收10元,50歲以上教師病假免收,對因病假給工作造成的損失能在短時間內個人努力彌補的免收。
3、婚假10(包括星期天),產假為半年。
4、教職工直系親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于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三、曠工及其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后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準擅離職守者;
5.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二)曠工處理
1.曠工一次罰100元,每學期曠工累計一周者,取消評先晉級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
四、獎勵
考勤收款用于獎勵出滿勤教職工。
學校考勤制度2
教師一天的工作入崗要按時,在崗要做事,離崗要請假。為了加強教師的組織紀律性,提高教師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確值日、值周教師職責
1、7:20值周值日教師準時到崗;7:50隨大隊部檢查各班情況。
值日教師負責前面一幢,值周教師負責后面一幢。
2、中午(11:25--11:35)值周教師負責門崗;值日教師負責并維持食堂用餐紀律,在大部分學生用餐完畢后方可離崗(允許提早用餐)。
3、中午檢查時間為1點整,由大隊部陪同檢查各班情況。
4、下午(4:00—4:20),值日和值周教師監督各班出校紀律,同時維持家長車子停放情況,允許家長在4:20后入校。
5、值日和值周教師(4:30)清校,并進行衛生檢查,查看各班的`飲水機、電、門窗是否關上。值日和值周教師徹底清校方可離崗(4:45)。
6、規定值日、值周教師一周三次突擊檢查,內容是個人衛生、紅領巾和校徽、課桌內垃圾。
7、值日、值周教師要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在打分上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扣分情況不得有任何疑議。
二、教師考勤制度
1、教師要按時上下班。按規定時間未到的均算遲到處理,一個月累計四次作請假一天處理。由門崗學生記錄,每天上交校辦處,由校辦作統計后匯報校長。
2、教師在工作時間內出入校門,要在門衛的登記簿中如實登記。
3、教師因私事提早離校的時間超過一節課以上,作請假半天處理。(門衛登記簿中反饋)
4、病、事假要向校辦請假并上交請假條,同時教導處備案。祥實寫明請假理由。如有特殊情況則要在返校后第一天把請假條補上。
5、教師參加學校安排的各類培訓、教研活動等,要事先安排好自己的課程,并書面告知教導處,兩天以上的活動,教師負責調換好前兩天的課程,第三天開始由教導處安排。
6、教師的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公假,按有關規定給假,寫上請假條,向校長請假。
7、教師要公出,必須向校辦說明并登記,待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經同意私自外出,按曠工計。
8、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教師如提前結束假期,應向批準人銷假,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9、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請假。
10、值日、值周教師7:20未到崗,作遲到處理。
三、教師進入工作崗位,必須堅守崗位。要堅持人在心在,人在業在,人在情在。
1、上課。教師在上課時間,必須認真教學,與學生同在。不得無故改為自習課。要有組織、有安排地上好每節體育課,否則以曠課處理。曠課一節,作請假一天處理。
2、坐班。教師沒有上課,人必須在學校的辦公室辦公,不能私自外出,不能在工作崗位做份外事。
3、開會。每次開會,參加對象無特殊情況必須到會,且不得遲到、早退。否則按遲到處理。
4、活動。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如備課活動、教研活動等,教師要熱情參加,投入活動中。
5、升旗儀式及出操。全體教師要參加,正副班主任必須在班級的前后管理班級,不得隨意聊天。
6、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崗位、任務,如值周、值日、興趣活動指導等,教師要盡職盡責,不得離崗。
7、教師應與學生一樣佩戴校徽,教師的事不能讓學生代辦。
四、考勤獎懲規定
1、教師出勤,每月100元。
2、教師請假1天,扣發20元,依次累計。
3、曠工半天扣發當月全勤獎。
五、出勤統計管理
1、每周、每月由各中層部門匯總,后交由校長過目,發放全勤獎。
2、學校要把老師出勤情況歸入教師年度考核。
學校考勤制度3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教學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天以內,由王寶平校長審批;請假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 20223按法定結婚年齡(女周歲,男周歲)結婚的,天以內,符合晚婚,232517年齡(女周歲,男周歲犯勺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90策,正常年齡生育的,天以內,男女雙方均為晚婚,且女方達到晚育年,,241507齡(第一胎歲)的'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天以內;直系親屬3喪葬假,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天以上(包括天),每天按課時計算,每天扣除)1/22(1本人月基本工資的不足天的,按節數計算,并扣考核基礎分8分。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5礎分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分鐘之內;脫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鐘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1010結束前,早離崗分鐘之內。遲到、脫崗、早退超出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礎515分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3礎分分。
5、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80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說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打游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閱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
3、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準假、不符合請假手續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 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8、根據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 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
學校考勤制度4
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后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準。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并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后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準后,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系,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學生處統計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學校考勤制度5
為嚴肅教干教師工作紀律,進一步規范教干教師考勤行為,增強教干教師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完成,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臨沂北城小學的實際,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一、規定:
第一條:法定工作日、學校組織的會議、活動、值班值勤、集會等均進行考勤;
第二條:遲到:以學校規定的'時間為準,簽到結束后15分內簽到者為遲到,上課、集會晚到5分鐘內為遲到;
第三條:事假:凡因事不能到校工作,辦理請假手續的;
第四條:病假:因病不能到校工作,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天以上須提供醫院診斷證明);
第五條:曠工: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無故不參加有關活動,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的,簽到遲到15分以上的或者集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
第六條:曠課:無故不上課者,或者上課鈴響后五分鐘到課堂的。
二、簽到:
第一條: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日,教干教師每天早晨和下午兩次簽到,早晨7:40前簽到,下午預備鈴前30分鐘內簽到。教干教師要本人簽到,他人不得代簽。值日組長負責考勤,發現一次代簽者,扣代簽者考勤分5分,被代簽者按曠工三節論;
第二條:教干教師遲到后要在考勤附表簽到,(值班教干在考勤結束15分
鐘內等待),不簽到者按事假或者曠工、曠課課論;
第三條:哺乳期教干教師,早晨8:00前簽到,中午按時簽到,下午放學如無教研活動、大型集會活動可不坐班提前離校;
第四條:教干教師請假或者因公外出不能進行簽到者,由批準人負責在考勤附表處注明請假或外出事由;
三、請假:
第一條:教干教師請假必須假前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半天內,教輔人員由分管校長批準,教師由教導處批準;教干請假或教師教輔人員請假一天及一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請假時須填寫請假條,經相關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二條:請假人員原則上不準電話請假,遇到極特殊的情況(急、重病、喪事等)可電話請假,但必須由批準領導代為填寫假條,按程序、權限經批準后方生效,請假條要送交綜治辦以便核對,準假領導未寫請假條者扣考勤分3分;
第三條:教干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時,必須填寫請假條或外出批條。請假條或外出批條一式二份,一份批準人留檔備案,一份外出時交保衛科;
第四條:教干教師外出需要持請假條或外出批條,否則保衛科人員有權拒絕放行(發現保衛人員無條放行的,扣值班保衛人員工資100元),無請假條或外出批條強行外出者扣考勤分3分,批假領導未寫請假條者扣考勤分3分;
第五條:請假人提前上班,須及時到批準人和綜治辦辦理銷假手續;
請假人延期請假時間,須另行補辦請假手續。
四、考評:
第一條:事假每學期累計3天以內者,只統計不扣分,超出部分每節扣1分(自學、函授等持考試通知單請考試假時,只計時不扣分,學習假每天扣1分);事假超過10天者,不再享受學校本學期內任何福利。
第二條:病假每學期累計3天以內者,只統計不扣分,超出部分每節扣0.5分,病假超過20天者,不再享受學校本學期內任何福利。
第三條:遲到一次扣0.2分,第四條:曠工一節扣5分,曠課一節扣10分;
第五條: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享受1周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結婚的可享受2周婚假,(婚假第二周若人員調劑不開的情況下應以學校的安排為主)在規定時間內只統計不扣分;
第六條:產假符合國家政策的一胎假期6個月,假期連續計算,包含節假日,符合符合國家政策的二胎假期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七條:喪假直系6天(女方含公婆),旁系男方岳父母、祖父母3天,外祖父母2天,女方祖父母、外祖父母2天;
五、說明:
第一條:考勤工作由值日組長負責,及時收放考勤表,做好考勤監督,及時把考勤表和附表投放到考勤箱;
第二條:考勤將采取一天一公示,值班教干考勤結束后,進行匯總公示;
第三條:學校將隨時組織人員對教干教師簽到、到崗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到崗者將按曠工或曠課論;
第四條:學校將設立全勤獎,如本月內無遲到、請假、曠工、曠課現象將獲本月全勤獎30元,學期全勤者獎勵評估分10分、全勤獎200元;
第五條:特殊活動、集會根據重要性和工作量,由校委會研究決定賦分;考勤如有疑異者,請及時到綜治辦進行核實,否則以公示為準。
學校考勤制度6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范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鑒于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師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衛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后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師清理完校園學生,師生全部離校后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閑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校長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準方可出校門。未經批準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作好登記,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后,不影響教學,并在事前報學校批準假期。
5、學校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自覺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后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盡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審批)待批準以后,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校長辦公室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后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后向相關領導說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癥、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績效考核;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學校領導請示批準,同時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實際,教師子女結婚,準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準,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
學校考勤制度7
1、各學校要建立考勤冊,一律實行簽到制。每星期要將出勤情況總結公布,對一學期內曠工、遲到、早退次數較多的教師,要給予一定的懲罰,對每學期內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能當選模范,在職稱崗位評聘中扣分。對出全勤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并做為評模和競聘的重要依據。聯校檢查教師空堂的,公辦教師罰10元,同時罰中心校長2元。連續兩次檢查空堂加倍處罰,通報全鎮。
2、聯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實行全日坐班制。未經聯校批準,不得擅自停課,否則按曠工論處,扣發工資。
3、嚴格請假制度,教職工請假要嚴格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向中心校長請假,兩天以上者向聯校請假,到期要及時消假,否則按曠工論處。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者或事假較長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號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應續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視為曠工。婦女產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超假者按前項處理。教職工本人結婚或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假七天,假期工資照發。
4、嚴格會議制度,凡聯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各種活動,教師要按時參加,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更換與會人員,違者按曠工對待(遲到、早退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當天工資。
5、學校所有工作人員要樹立以校為家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到校盯崗,上班時間不準空堂,不準外出,不準回家,不準閑談,不準做與本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影響他人工作,不喝酒,對遲到、早退、曠工者按前4條執行。如有違犯,給予嚴肅批評。
學校考勤制度8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內容包括對處室工作人員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備課、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二)處室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實施。既堅持工作人員本人簽到、簽退(禁止代簽)
又堅持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任課教師的考勤由值班領導負責實施。
(三)盡快建立電子監控系統,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請假
(一)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三天以內,段長同意后報主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段長及主管領導同意后,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領到準生證的晚育教職工(23周歲以上),產假為半年。
(四)教職工直系親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于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五)假期屆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應辦理續假手續。
三、曠工及其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后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準擅離職守者;
5.占用工作時間外出代課或搞其他營利活動者;
6.雖在業余時間外出謀利而影響正常工作,師生反映強烈,不聽勸阻者;
7.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二)曠工處理
1.任課教師缺課一節,按曠工一天計算,除扣發當天課時津貼外,另罰一節課的課時津貼,并給于批評教育。
2.處室工作人員,簽到、簽退每缺一次,或讓別人代簽,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外,另罰一次同數額津貼,并給于批評教育。
3.集會一次不參加,扣發獎金5元。
4.月曠工累計一周者,停發本學期全部獎金及津貼,取消評先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考勤制度9
一、學員要積極參與每次授課學習,不得無故缺席;保證每學期8個學時的學習。凡無故缺席2次以上者,視為不合格學員。
二、學員上課時要認真聽講,作好筆記,及時完成授課教師布置的作業。上課時,每個學員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
三、各班要建立考勤簿,每次上課自行簽到,不請人代替或自行提前簽到,有事要請假并寫好請假條,事情緊急來不及寫請假條的.,應通過電話等其它方式請假,課后要補上請假條。
四、學員到校后不要隨便外出離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班主任或者授課教師說明經允許后方能外出。
五、如果學員隨便缺席,課后不補假的,班主任或者授課教師有責任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上報學校領導處理。
六、班主任要加強班級學員考勤工作的管理。
xx鎮xx學校
學校考勤制度10
教師應遵守學校出勤制度,按時到崗履行職責,積極參加學校教育教學和學習培訓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簽到,中途沒有特別重要緊急事務不得離開學校。有事、有病要履行請假手續,事、病假一天以內的,在簽到簿上注明,超過一天至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凡請假事宜都要由校長登記備案。具體細則如下:
1、考勤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提早到校,認真履行考勤制度。簽到時間:
上午:7:30
下午:12:50
2、教職工上班時間為:
上午:7:30———————11:20下午:12:50——————————16:30
3、出勤考核滿勤100分。
4、遲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時間范圍確定)。
5、發現代替簽到者經調查,代簽與被簽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每學期病假兩天之內不扣出勤分數,超過兩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況領導討論酌情處理。
7、臨時請假需請假,并在臨時請假記錄簿上注明日期、時段,每次超過3個小時按半天計算,每月允許臨時請假4次,超過4次,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請假距下班時間超過半小時離校,查出勤不在崗,請假簿上無記錄,無論任何原因視為溜號,每次扣30分,扣完為止。
學校考勤制度11
會議是學校貫徹落實上級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徑之一。會議秩序的好壞,是事關政令暢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為了嚴肅會議紀律,確保會議精神的準確及時貫徹執行,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的組織原則
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全校性的政治學習和有關會議,必須堅持做到班級、教研組的局部小會服從全校性的全局大會。任何班級、教研組及個人不得以上課、私事、局部小會為由拒不參加學校召開的.會議。學校領導、教職員工參加上級或學校召開的各種會議、政治學習及教研活動都進行考勤登記且建檔考核。
二、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必須按通知時間提早到會,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2、各種會議每個教師都要帶上筆記本,做好筆記。
3、參會人員必須自覺維護會議紀律,開會時不能在會場外面逗留或閑逛,開會時不能隨意在會場中走動,更不能中途離會,不準大聲喧嘩或三三兩兩“另立會場”,不準帶小孩入會場哭鬧,不得翻看與會議無
關的報刊雜志或小說等。
4、對會議內容或安排有異議的,會后與召集人溝通,不得在會議室無視會議紀律或無理取鬧,否則,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三、會議考勤
1、學校各種會議(包括全校性會議、班主任會議和教研組會議等)實行簽到或點名制。每次會議或政治學習由召集人按通知時間順延5分鐘開始點名,點名不到記遲到。召集人可視會議情況于會議期間隨時點名,點名不在者記早退,兩次以上點名不在會者視為缺會。遲到的參會人員到會時自覺在點名處消缺席,否則視為缺會。
2、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在會前向召集人請假,并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能生效,否則一律視為缺會。
3、因學校安排公事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也必須提早向召集人請公假,經召集人同意后按公假處理。
四、獎懲措施
1、根據績效考核考勤分值進行考勤。缺席會議,每次扣0。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1分(當天已辦理教學請假手續的不計扣);因公開會或出差請假,經學校相關科室同意后只考勤不計扣。
2、學期結束后,各位教師把會議記錄本上交校長室待查。
3、每學期的會議考勤簿要存檔備案,并將每個人的缺勤匯總記入教職員工業務檔案,為教職員工職稱評審、先進評選,全員聘任等提供參考依據。
學校考勤制度12
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后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后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并經學校領導批準,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后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周,由學校安排課時;一周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后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后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后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周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周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并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并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后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學校考勤制度13
為發現和培養優秀教師,著重和保護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教師職業信心,形成目標一致、互相學習、彼此支持、共同成長的優秀教師群體。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訓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后補。公假不記入獎懲范圍。
②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并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后,記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并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④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后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⑤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⑥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三次者視為不合格。
2.培訓中老師要認真聽、認真記,同時加強自學,積極參加讀書研討等活動。學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師學習筆記,考核是將學習態度作為成績參考。
3.每位教師每學年開一節校內公開課;能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進行教學;能讀若干本教育類書刊(有讀書筆記);寫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案例)或小結。
4.培訓結束時,應及時完成相關作業和培訓調查,作好自我小結和自評。
5、在校外參加培訓,要憑學分卡到負責人處登記學分。
6、學期結束前兩周要做好學分自評,再交教研組考評,最后由考核小組考評。
學校考勤制度14
為規范教工出勤考核和請假程序,保證、提高學校和后勤服務質量,根據上級的規定及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考勤管理機構
學校辦公室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執行本制度,對全校教工的出勤進行登記、公布并按本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缺勤情況。
辦公室負責考查學校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出勤,學校教務處負責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查崗登記并及時將查崗缺勤情況交辦公室登記和公布。
第二條考勤管理人員與職責
1、學校第一副校長負責領導學校的考勤管理,對辦公室、教務處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負責審批2—7天(含2天和7天)的假期。7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學校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落實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考勤管理。
3、學校教務主任負責領導教務處工作人員對全體教工進行簽到、簽退,對教學崗位人員進行查崗登記,并將結果及時通報辦公室。負責審批教學崗位人員1(含一天)以內的假期。
4、學校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具體負責考查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出勤;及時登記、公布全體教工的出勤情況;為教工辦理屬辦公室辦理的請假手續;并根據審批的假條及時通知請假人員所屬的處室或年級組。
第二章細則
第三條缺勤處理辦法
1、教工因公出差、開會,因病住院治療、休養或因私離崗外出都必須辦理齊全的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曠工處理。
2、校會、升旗儀式、教工會議、學校臨時安排的活動、上課、輔導、專業訓練無故不到、不服從學校臨時工作安排等視為曠工。教工曠工一天,從當月崗位津貼中扣發20元,連續曠工超過一個月的,視為自動退職。
3、教學崗位人員曠課,按10元/節從當月崗位津貼中扣發。
4、教工因公缺會應請假,否則視為缺會。教工因私、因病缺會一次,從當月崗位津貼中扣發15元。
5、請假類別及處理辦法
設扣除工資為Y元,請假天數為X天。
1)事假:Y=5xX病假:Y=3xX
2)喪假:Y=(X—7)x5產假:Y=(X—90)x5
6、遲到、缺席
1)教研活動、專業訓練、不服從學校臨時工作安排等遲到每次扣1元。中途離開時間5分鐘以上(以每節)計算,每次扣2元,遲到達20分鐘以上者算曠課1節,曠課1節按曠工半天計算。
2)上課遲到,中途無故離開時間5分鐘以上(以每堂計算)每次扣4元,遲到10分鐘以上算曠課2節,即曠課1天。
3)自習輔導遲到,早退及中途離開,每次扣1元,缺席按學校所付津貼加倍扣回。
4)例會:遲到、早退、1次扣2元,病假1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曠工一次扣15元。(若請假,則重復計算)
7、長期病事假(達10天,周六、周日不計)
1)教學人員:10天—15天扣除全部績效工資,保留出勤時間內的工作量工資。
2)教輔人員:每10天扣發全部校內工資。
3)30天以上扣發各種福利。
4)工資扣除:
教工因病請假須附醫院證明。病假2個月內,工資照發;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工作不滿10年的,按工資總額的90%計發;病假超過6個月,工作不滿10年的,按工資總額的70%計發;工作滿10年及10年以上的按工資總額的80計發;工作滿25年的,按90%計發,省勞模可增加10%(所扣金額按月上繳會計室)。
8、凡曠工兩天或遲到、早退累計(一學期)8次者,取消當年各項評優和晉級資格。
第四條辦理請假手續程序
1、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教學人員請假先向年級組長說明,安排好代課(3天以上,含3天),再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先到辦公室領取、填寫請假憑證,然后找教務主任、教學副校長審批,再將請假憑證送到辦公室備案,同時在教務處領取代課卡,交給代課人。非教學人員請假1天(含1天)以內由所在各室的負責人批準,請假2——7天(含2天和7天),由主管副校長批準,若請假在7天以上則由校長批準,請假憑證一律交辦公室備案。
2、凡因公外出、派出者必須與相關處室協商,做好工作安排,辦好相關手續,并將有關情況報辦公室備案。
3、請假者必須在辦好請假手續后方能離校,因特殊緊急、重大事情或不可抗拒力未能及時辦理手續或須延長假期的,均須先向部門領導、主管副校長口頭請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補辦好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罰。請假必須歸口(辦公室),其他任何行政領導的口頭答復均視為無效。
5、請假時間在30天(含30天)以上的,由校長批準履行請假手續后到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審批。
6、教工滿假后須立即到辦公室銷假,否則滿假后的時間算為超假。
第五條作息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實行簽到、簽退、坐班制,早晚自習、晨讀實行跟班輔導制,晚三、第八節實行年級值班制。簽到時間:預備前30分鐘內;簽退時間:最后一節上課后5分鐘至下課后20分鐘內。有早讀安排的老師于早讀課鈴響前到達,特長班專業訓練按安排時間進行。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學校工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接受學校安排的一些臨時性工作。
第二條教工婚假、喪假、產假時間:
1、婚假7天,晚婚者,婚假增加3天。
2、教工直系親屬病故給假7天(外縣教工不含路途往返)。
3、計劃生育手術,憑醫生證明給假15天,正常產假9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小產不滿4個月給假15天,4個月以上的,給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個增加15天;其中實行晚婚者增加產假一個月(產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在內)。
第三條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本制度自宣讀之日起執行。
教師工作紀律進本要求及評估細則
一、工作紀律基本要求:
1、按時到校上課,按時到崗做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
2、坐班時間集中精力備課或學習,不會客,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他事情。(如下棋、打撲克、打毛線、閑聊、拉家常等)
3、按時參加學校、年級召開的各種會議或活動。
4、不在教室內吸煙、不坐著講課;不帶小孩進會場教室。
5、舉止端莊、衣著整潔大方、語言文明、遵守校紀、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二、評估細則:
違反上述要求,按下列規定扣分、單項扣完為止,1、按時到校上課,按時到崗做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20分)
1)每曠工一課時、一節輔導自習、一天坐班扣4分。
2)事假每誤一課時、一節輔導自習、一天坐班扣2分。
3)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坐班時間集中精力備課或學習,不會客,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他事情。(20分)
違反本項規定,依據坐班檢查、日常觀察由評估小組酌情扣分。
3、按時參加學校、年級召開的各種會議或舉辦教育活動。(20分)
1)不經請假批準,無故缺勤一次扣6分。
2)事假缺勤一次扣4分。
4、不在教學樓內吸煙、不坐著講課、不帶小孩進會場、教室。(10分)每發現一次扣2分。
5、舉止端莊、衣著整潔大方、語言文明、遵守校紀、以身作則、為人師表。(30分)
1)違反本項規定,依日常檢查、觀察由評估小組酌情扣分。
2)特別嚴重者,出扣除本項分數外,可從所得總分中從重扣分。
學校考勤制度15
為規范學校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職員工(包括聘用人員)自覺遵規守紀,結合我校實際并參照教育局教師管理有關規定,學校制訂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歸屬及對象
1.按照學校規定,依下表對相關人員進行考勤。
考勤人員
考勤場合
考勤對象
教務處
教師坐班、上課
全體教師
政教處
“六到崗”考勤(值周組長點名)
班主任、值周人員
到崗履職情況
生活老師、保安
辦公室
開會、升旗、集體活動、臨時性工作
全體教師
非教學崗位、處室工作人員的簽到、各類請假的統計
校 長
考勤校務會議參會人員、抽查考勤學校干部
考勤總負責人:支部副書記
2.考勤人員應每日如實記錄出勤情況,考勤不得任意涂改,如需修改,涂改處需經相關處室主任或副校長簽字方可有效。
二、請假類別及時限
(1)法定假期
1.婚假。假期7天。
2.喪假。父母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假3~7天。
3.女教職工產假。
① 正常生育給予基本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② 分娩難產的,在基本產假外增加15天;
③ 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 女教職工懷孕流產的,可給予不少于7天的產假。
⑤ 女教職工所休產假,包括產假期間的寒暑假、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女教職工休產假,不影響其工資和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影響晉級、評職、評先等。
(2)病假
教職工患病需要休病假的,應有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歷、疾病檢查報告單、醫療發票等,住院治療的還應有醫院證明書、出院證明書、住院期間醫療發票等,按照批假權限由學校主要領導簽署意見。病假期間的工資和其它的待遇按照有關政策執行。病休人員不得從事有經濟收入的活動,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3)事假
教職工事假采取“累計”的辦法計算,一年內不超過15天(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不得超過7天),在規定期間內工資照發。超過規定時間的,扣除當日工資(計算方法:月工資除以21.75天)。
三、批假權限
1.教職工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批準,自行調好課,并將調課結果告知教務處,如是班主任,須同時向分管政教的副校長請假,并安排好班務;2天以上的請假由校長批準。
2.副校長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所有老師的會議請假由校長批準,杜絕短信請假,請假批準后要將請假結果報告給考勤處室。
3.半個月以上請假必須提供詳盡的.請假理由,經學校行政辦公會討論同意后方可請假,否則視同曠工對待。
四、請假手續
1.凡需請假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連同有關證明,經有關領導批準,交由辦公室存檔,并辦理了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校。因突發事件本人不能親自請假者,應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方為有效。
2.三天內的所有病事假、外派學習、因公出差,要自行調課,并將調課的結果報告教務處。不調課“甩包袱”走人的,發生問題追責請假人。調課需經雙方同意后,才將該節課的責任歸屬代課的老師。超過三天的公務活動、病事假可向教務處申請調課。
3.請假結束后,要到學校辦公室、教務處(或政教處)銷假,接手相關工作。
五、考勤結果處置
1.按照學校要求,考勤結果依以下方式處置。
考勤結果:
處置方式:
執行處室:
全期滿勤,按照規定發放工資
辦公室履行了手續的法定假期、病事假
一年內累計不超過15天(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不得超過7天),在規定期間內工資照發辦公室
超過規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超過規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一年內不超過15天(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不得超過7天),超過規定時間的,扣除當日基本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改革性津補貼、獎勵性工資扣除辦法:超過天數不足一個月按照一個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按照兩個月計算,依此類推。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如若自身患有重度疾病(1.癌癥;2.長期住院治療;3.長期用藥臥床不起;4.重度精神病患者;5.醫院界定需要隔離治療期間的病患;6.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醫院診斷證明和醫藥發票憑證,不能正常上班,按照實際情況,校委會討論通過,不扣除工資;
如若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和緊急事件時(如直系親屬重病需要照料陪護、家庭發生天災人禍需要緊急處理),且經學校討論研究同意后,每年可以申請不超過15天的假期,履行請假手續,方可請假,不扣除工資。
課堂考勤
曠課(在校未上課),每節次扣款30元,扣0.2分
教務處
上課遲到、早退,每節次扣款15元,扣0.1分
值日值周
未到崗扣除15元,遲到、早退扣除5元。
政教處
7天以內扣除基本日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者曠工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除按照規定扣發其基本日工資外,停發半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15天不足30天的按規定扣發其基本日工資外,停發全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由學校按有關規定作出辭退或解聘處理意見,并上報教育局。
2.考勤制度每月執行一次,由各考勤處室按照制度將扣除的款項交到會計室,由會計室扣除相關缺勤人員工資。考勤執行不到位,造成制度流于形式,由校委會考核相關處室及分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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