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農產品質量安全實施方案3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實施方案3篇,歡迎大家分享。

農產品質量安全實施方案 篇1
一、目標任務
以服務“三農”為己任,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圍繞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全過程,把握好農資供應、規模化服務、基地建設、品牌培育、產銷對接等關鍵環節,打造農產品全產業鏈服務模式,推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真正成為各級黨委、政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抓手。
二、重點工作
(一)通過創新農資經營服務方式,打造安全放心農資經營品牌
1.提升農資配送效能。進一步完善提升各大農資公司配送服務功能,適時開工建設農資配送中心二期等工程。要用足用活政策,借助各級對農資經營配送網絡建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尤其是配送服務中心和信息化建設、農資農家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借勢發展,借力提升。
2.規范農資經營服務網絡。按照總社《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網絡規范》和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資農家店規范要求,進一步規范完善配送中心、農資店等經營網絡,農資連鎖店保持在600家左右,“十二五”期間市場占有率每年增加2個百分點。
3.增強品牌影響力。培育壯大農資、農資、農資、農資、農資、三農物資等農資經營骨干企業,提高整體競爭力和市場話語權。抓住農業生產節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農資惠農活動,叫響“供銷農資無假貨”,打造“誠信供銷、合作興農”品牌。
4.開展聯采直供。整合系統資源,以資本為紐帶,加強市縣兩級農資公司、基層社之間的聯合合作,形成區域品牌優勢,擴大聯采直供規模。
5.加強農資經營監管。進一步抓好農資采購、銷售、運輸和庫存各環節規章制度的落實,嚴格執行企業進銷貨臺賬制度、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對農資商品從進貨、入庫、配送、運輸、銷售全過程的有效、無縫監管,建立源頭可追溯、去向可追蹤、信息可查詢的全過程監管體系,杜絕違禁和假冒偽劣商品通過供銷社經營渠道進入市場。要特別加強對掛靠網點和掛靠企業的清理整頓,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措施、靠前監管,確保不出現問題。要規范使用供銷社標識,不得私自擴大使用范圍,不得借與其它企業使用或以供銷社標識謀取私利。
(二)通過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1.認真貫徹落實省供銷社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意見》(威辦發〔20xx〕14號),按照《全市供銷社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實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以服務的規模化促進農業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2.結合我市實際,從花生、果品、西洋參、大姜等大宗特色農產品生產的關鍵環節入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規模化服務方式。重點打造紫薯、花生,文登蘋果、西洋參,大姜、蘋果,市直花生、玫瑰花等規模化服務亮點。20xx年服務面積達到8萬畝,到20xx年突破15萬畝。
3.深化農業社會化服務。依托農資公司、基層社、專業合作社,整合農資、農機等資源,成立專業服務組織,為農業生產提供測土配方、化肥農藥直供直施、種肥同播、統防統治等社會化服務。
(三)通過示范基地建設,引導帶動農業標準化生產
1.制定完善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加強與全國供銷總社科技推廣中心和青島農業大學的技術合作,按照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和標準化生產要求,根據農產品不同品種和市場定位,制定完善相應的生產操作規程。
2.發展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依托龍頭企業、基層社或專業合作社,圍繞花生、小麥、玉米、蘋果、地瓜、西洋參、大姜等農業優勢或主導產業,每個市區社都要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發展一批單個面積不少于50畝的標準化示范基地,使用統一標識,確保生產操作規程落到實處。
3.建立質量追溯機制。在標準化生產基地建立健全生產臺賬制度,全程記錄化學投入品使用時間、數量和方式方法等信息,并與信息化手段結合起來,為形成產品質量可追溯機制奠定基礎。
(四)通過搞活農產品流通、培育農產品品牌,形成優質優價的農業生產和市場消費導向
1.抓好農產品產銷對接。以骨干龍頭企業為載體,以農民合作社為依托,按照“一種產品進入多個渠道、一個渠道融入多種產品”的思路,主動與大型超市、采購商、批發市場、廠礦企業、部隊學校等各類終端市場對接,不斷擴大網絡輻射帶動力。要重點借助“中國特色農產品博覽會”、“中國海峽兩岸海洋食品展銷會”等展會,運作好市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海洋食品展銷中心、三農物流配送中心等產銷對接平臺,培育好中國海洋食品集散基地、中國(文登)名優特農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銷、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功能于一體,特色鮮明、品種齊全、輻射力強、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平臺。
2.大力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加大投入,升級技術,擴大規模,拓展市場,重點培育壯大副食品、泓達食品、瑞昌食品、國香齋食品,供銷社農產品、文登匯潤果品,春江源食品等農產品加工企業,提高產品附加值,延伸產業鏈條。
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質量安全為前提,積極申報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和農產品“三品”認證、GAP認證、地理標志保護認證,重點培育“圣農”、“創新”、“綠源豐收”、“國香齋”、“匯潤”、“大姜”等農產品品牌,加強宣傳推介,提高品牌輻射帶動力,打造農產品知名品牌。到20xx年,每年取得質量認證的農產品不少于2個,納入供銷社經營服務體系的注冊商標總數不少于20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系統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出發,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加強農資、農產品經營各個環節的監控和管理,打造良好形象,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打造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城市方面發揮應有作用。各市區社要根據市社總體部署和要求,統籌規劃,落實責任,加強調度,推進落實,確保實效。
(二)創新工作方式。認真履行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中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各生產經營企業和網點的監督管理,在參與中融入,在融入中發展,在創新中體現供銷社價值。
(三)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將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程”列入目標考核,建立完善相應的獎懲機制,定期調度,嚴格督導,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企業和基層社,在項目資金申報時要給予傾斜。系統上下要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堅定發展目標,加快聯合合作,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
農產品質量安全實施方案 篇2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確保農產品符合國家和國際質量安全標準要求,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503號令)和《山東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就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目標,運用出口標準對生產源頭的倒逼機制,從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從根本上確保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打造環翠農產品質量安全品牌,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底前,完成組織領導體系、農業化學投入品監控體系、出口農產品標準體系和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檢測監控體系,建立質量安全風險分析與預警機制,制定推進區域化管理發展規劃、推進時間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啟動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規模的標準化基地。
到20xx年,達到 “投入無違禁、管理無盲區、產品無公害、出口無障礙”目標,建設一批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在全區范圍內實現區域全覆蓋、農產品品種全覆蓋、從陸地到海上空間全覆蓋,從根本上確保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
到20xx年,達到四個100%,即:全區農產品100%達到無公害標準,出口農產品100%達到目標市場要求,大宗農產品100%建立市場可追溯體系,優勢農產品100%使用統一標識代碼。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農業化學投入品監控體系。制定并完善農業化學投入品準許名單、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專供管理規定、銷售管理規定和使用技術規范等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農業化學投入品專營專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學投入品區專營、鎮(辦事處)配送、村直供的三級配送體系,確保農戶購買方便、使用放心。工商、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安監等部門要建立質量審核備案制度和稽查制度,嚴格控制農業化學品供給,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的使用。安監部門要對農業化學投入品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實行登記備案,嚴把準入關;工商、農業、商貿等部門要對農業化學投入品銷售渠道進行清理,實行專營專供,嚴禁劇毒、違禁農業化學品流入市場;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等部門要對使用環節加強指導檢查,規范用藥,科學用藥。各鎮(辦事處)要采取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業和標準化基地做好農業化學投入品的進貨、銷售、使用及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流通過程記錄,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農產品發生質量問題的,按生產經營環節依次追溯質量責任。
(二)健全出口農產品標準體系。根據產業特點,引導出口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目標市場技術標準、規程,按照國際市場要求和良好農業操作規范(GAP),制定出口農產品產地環境標準、生產技術規程以及收獲、運輸、貯藏、包裝、標識等標準。鼓勵引導農產品加工和流通企業開展質量管理(ISO)、良好農業操作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等體系認證。
(三)建立建全檢測監控體系。農業、海洋與漁業、環保、檢驗檢疫部門要對農產品產前土壤、水質、環境的本底進行抽樣檢測、評估;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在產中適時進行田間、養殖場采樣檢測、分析;檢驗檢疫部門要對產后的儲存、加工、包裝、出口等過程進行抽樣檢測、監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測協作,完善檢驗檢測條件,加大儀器設備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門、企業及社會檢驗檢測資源,加快農產品公共檢測平臺建設,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農產品檢測監控體系。
(四)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工商、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等部門要聯合對各農業企業、種養基地和“三品”(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認證單位的產品進行統一包裝標識和編碼。各農業投入品銷售單位、種植養殖業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記錄體系,包括進銷貨臺帳、生產日志、包裝標識、檢測報告等;對于發生問題的區域和企業,根據最初信息源立即啟動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產日期,確定種植養殖基地、代碼編號,通過查閱田間或養殖場管理日志、臺帳、檢測報告等分析原因,堅決做到 “六不放過”,即查不清原因不放過、查不出責任人不放過、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過、不落實整改措施不放過、對有關事故產品不處理不放過、對事故責任人不追究處理不放過,逐步建立以生產、貯存、包裝、流通、銷售為鏈條的農產品可追溯制度。
(五)壯大農產品龍頭企業。要提高農產品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指導企業嚴格按照目標市場消費標準組織生產和出口;加大對優勢企業的扶持力度,重點培育一批規模大、起點高、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依托大型骨干企業建設區域性檢測中心,在做好企業自身產品質量檢測的同時,為周邊地區中小企業提供檢測服務;大力引進外資,充分發揮外資企業在農產品質量控制、檢驗監測、追溯制度方面的優勢,發展現代農業。
(六)加快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建設。在加強對“三品”認證單位監管基礎上,要結合實際,規劃建設具有區域產業特色的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并對每個基地建檔立卡。健全完善企業與基地、農戶及農業生產合作組織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形成推進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的整體合力。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推廣國際通用的 “良好農業操作規范”,按照進口國的質量安全標準選用農藥、獸藥、漁藥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化學投入品,并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用藥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的規定。對基地實行農資供應、技術指導、生產管理、質量檢測和收購銷售 “五統一”,建立健全生產記錄,實現基地生產標準化、規模化和產品的無害化、優質化。
(七)培育農產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積極開展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標志品牌注冊;積極支持有條件的農產品出口企業和生產基地開展國際認證;綜合運用市場開拓資金、品牌建設扶持資金等多種政策手段,加大對優質農產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實施多元化市場戰略。要根據區域產業特點,搞好出口農產品的市場定位,采取差異化營銷策略,提高農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在鞏固日韓傳統市場的基礎上,努力拓展歐美等重點市場,積極開拓東盟、中近東、獨聯體、南美等新興市場。同時,以培育地理標志品牌為抓手,以提供無公害農產品為目的,大力開拓國內市場。
(九)爭創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按照以企業為主體、以基地為依托、以標準為核心、以品牌為引領、以市場為導向的發展思路,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 “公司+基地+標準+品牌+市場” 五位一體的區域化管理模式,積極爭創 “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按照“政府主導、國檢指導、部門聯動、龍頭帶動、全民行動”的模式,成立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組織實施。各鎮(辦事處)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的責任主體,要根據各自農產品生產、加工特點,抽調骨干力量,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的各項工作。要注重調動村委會、專業合作組織開展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建立以鎮(辦事處)為功能區域,以村和農業生產合作組織為基本單位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網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領導體系建設,配套相關基礎設施;支持檢驗監控體系建設,改善檢驗檢測條件;支持農業化學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設,對化學投入品配送體系建設給予扶持;支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編碼制度;支持標準化基地建設,不斷加大以獎代補政策落實力度;支持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對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的.企業給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設,對獲得國家、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的,給予相應獎勵。
(三)加強風險分析與預警機制建設。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疫情疫病監控計劃,對農獸藥殘等重大質量安全隱患及時發布預警通報,并及時對質量安全體系進行完善。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有效防范進口國采取停止進口程序或封關等措施。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術規范、國內外市場動態、生產經營者誠信狀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溯狀況等信息。
(四)扎實搞好服務指導。農業局負責農作物病蟲害測報預報和防治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組織編寫實用技術指導和宣傳普及資料,向農民發放 “明白紙”;畜牧局負責養殖動物的預防免疫、疫情測報和防疫工作,及時組織編寫預防及治療用藥技術指導和宣傳普及資料,向養殖戶發放 “明白紙”;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產養殖水生動物疫情測報,及時組織編寫預防及治療用藥技術指導和普及宣傳資料,向水產養殖業者發放 “明白紙”;威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搞好出口品種種植養殖基地的監督管理工作,包括技術標準培訓、發放 “明白紙”等;力爭多引導外地企業來我區建立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出口企業向威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區農安辦申報出口農產品基地材料;各鎮(辦事處)要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需要的指導服務措施,各職能部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要積極配合,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積極投入,探索建立農產品規范化、產業化發展模式。
(五)認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定期督導,強化考核。區農安辦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辦機制,每月對各鎮(辦事處)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專題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抓緊、抓細、抓出成效。
(六)切實加強宣傳培訓。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活動。采取舉辦實用技術講座、印發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有關政策法規、生產技術規程、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進行廣泛宣傳,引導涉農人員加強自律,增強全社會的質量安全意識。各職能部門要組織開展多層次的專業培訓,重點抓好部門管理人員、生產經營人員和農戶培訓,夯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基礎,切實提高區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3.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織結構圖
4.20xx年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推進時間表
5.農業化學投入品流程圖
附件1
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孫開連(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柳富勝(副區長)
梁 皓(副區長)
劉 賓(副區長)
成 員:蔡和平(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樹春(區長助理、商業貿易局局長)
曲靜娟(區政協副主席、環保環翠分局局長)
周 寧(區政協副主席、外經貿局局長)
孫 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徐 翔(區政府督察室主任)
周 軍(公安環翠分局局長)
李 鐵(工商環翠分局局長)
張仁珠(區海洋與漁業局局長)
張宗浩(區財政局局長)
張志強(區農業局局長)
于學明(區畜牧局局長)
阮向東(區安監局局長)
樊西民(張村鎮鎮長)
榮傳偉(羊亭鎮鎮長)
高 軍(溫泉鎮鎮長)
陳 剛(橋頭鎮鎮長)
郭賢杰(孫家疃鎮鎮長)
李 盛(竹島辦事處主任)
李曉寧(鯨園辦事處主任)
叢曉紅(環翠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農安辦)設在區農業局,周寧、張志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單 位責 任 分 工
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
公安環翠分局配合有關部門,對農業化學投入品及農資非法經營行為予以打擊
區財政局負責對農產品區域化管理工作及農產品出口給予資金支持
區農業局負責種植業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對種植業產前土壤進行抽樣檢測、評估,對種植業化學投入品進行監測、監管
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產養殖業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對水產養殖業化學投入品進行監測、監管
區外經貿局負責引導出口企業加快農產品品牌建設、參加國際認證、實施多元化市場戰略以及相關信息服務事宜
環保環翠分局負責協調市環保局監測站對農產品產前水質、環境的本底進行抽樣檢測、評估
區安監局負責農業化學投入品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區商貿局配合有關部門建立農資銷售追溯體系,并做好監督檢查
區畜牧局負責畜禽養殖業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對畜禽養殖業獸藥、飼料進行監測、監管
工商環翠分局負責對農資經營單位進行審查和管理,對流通環節農藥、化肥、種子、農膜等農用資料進行監管
出入境
檢驗檢疫局負責農產品區域化管理的技術指導,負責出口農產品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對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化學品投入、標準化生產進行監管
附件3
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工作組織結構圖
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辦公室
技術專家組 管理執行處 協調分工部門
附件4
20xx年環翠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推進時間表
階 段時 間主 要 內 容
宣傳發
動階段2月26日—3月30日1.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
2.組織成員單位業務骨干赴先進市區觀摩學習
組織體系建設階段3月1日—4月30日1.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組建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農安辦)
制度建設
階段4月1日—6月30日1.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2.制定《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考核方案》
3.制定《化學投入品準許使用名單》、《準入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登記備案管理辦法》、《農業化學投入品專營專供管理規定》、《農業化學投入品銷售管理規定》和《化學投入品使用技術規范》
4.區與各鎮(街道辦事處),各鎮(街道辦事處)與各村層層簽定《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責任書》
5.出臺《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基地備案辦法》
具體工作實施階段2月26日—12月30日1.規范農業化學品投入市場
2.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控體系
3.建設農產品標準化基地
4.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分析與預警機制
5.培育農產品出口品牌,實施多元化市場戰略
6.建立考核機制,由考核辦牽頭,各成員單位共同參入,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的督查,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比
附件5
農業化學投入品流程圖
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申請
由區農安辦篩選(組織專家評議)
登記備案(生產企業質量承諾、工藝配方申報、許可證及檢測報告等)
暫停供貨 整改
檢查監督 發現問題
取消供貨資格
農業化學投入品銷售供貨(建立銷售臺帳)
監督檢查
農業化學投入品使用單位或個人(建立使用記錄)
農產品質量安全實施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23號)及省、市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關精神,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開展檢測工作,為規范管理、落實職責、區鎮協調,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實施
由區農業局統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各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具體實施。
涉及農貿市場、屠宰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各級工商、經貿部門要積極協助農業部門及檢測機構。
二、監測職責
(一)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全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屠宰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檢測項目,重點檢測上市農產品。并對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進行技術指導、培訓及日常監督。
(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對轄區內生產、銷售的農產品的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和瘦肉精檢測,重點檢測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的上市產品。
三、監測方法
(一)實施例行檢測和隨機抽檢制度
各鎮(街道)自行確定轄區范圍內的例行監測點。每個鎮(街道)確定1個以上的`農產品生產基地,1個以上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或超市(以下統稱為市場)和1個生豬屠宰場(無屠宰場的鎮、街道不用)作為例行監測點。各監測點應具有代表性,能反映當地蔬菜生產、銷售的基本狀況和質量安全水平。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定期對各鎮(街道)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市場進行隨機抽檢,原則上每周抽檢1至2個鎮(街道),每個鎮(街道)抽檢3至5個農產品生產基地或市場(不限于例行監測點)。
(二)監測項目
1.農殘檢測:依據季節選擇主要時令蔬菜品種作為監測對象,以當地當家品種或主要銷售品種為主,同時對最主要的3-5個品種進行全年跟蹤監測。原則上,瓜果類(茄果類、瓜類)、葉菜類(甘藍類、白菜類、芥菜類、綠葉菜類)、豆類為每次監測的必檢種類,分別占抽檢總數的30%、40%和20%左右,根莖類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監測的蔬菜品種如因季節等原因,抽檢比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2.獸殘檢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對全區的生豬屠宰場不定期抽樣檢測。
3.水產品檢測:主要開展氯霉素、孔雀石綠等項目的快速檢測。
(三)監測數量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每周隨機抽檢:蔬菜樣2次、每次88個樣品,豬尿樣(或組織樣)1次,每次42個樣品。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必須每天對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對例行監測點每周抽檢1至2次。每次抽樣監測的樣品總數不得低于50個,其中生產基地抽樣監測數量約占60%,市場抽樣監測數量約占40%。
(四)判定依據和原則
區、鎮兩級檢測機構以定性速測為主,檢測結果按照國家有關農藥、獸藥殘留等檢測標準進行判定。需要定量檢測的,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送佛山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檢測。
四、結果報送與發布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例行監測結果要及時反饋給受檢單位,并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匯總后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原則上每周報送2次,特殊情況及時上報。經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定后,市場的監測結果可在市場公告欄發布,生產基地的例行監測結果可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及時將隨機抽檢及鎮(街道)例行監測結果報送區農業局。經區農業局審定后,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全區和各地的例行監測結果。
未經區農業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監測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落實專人負責。結合實際,抓緊制訂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健全機構。各鎮(街道)要健全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建設,配備3至5名專職檢測員,并經培訓后持證上崗。檢測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儀器設備須按要求配置(詳見附件)。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鎮(街道)須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檢測站建立前,其職責由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承擔。
(三)搞好試點。從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鎮為試點先行開展檢測工作。試點工作由區農業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協助桂城街道、里水鎮具體落實。
(四)強化培訓。承擔監測工作的具體檢測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選配認真負責、有一定專業技能的技術人員開展檢測工作。同時加強培訓,進一步提高檢測人員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檢測技術水平,做到持證上崗。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鎮(街道)農產品質量檢測站檢測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五)保障投入。各鎮(街道)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經費投入。
(六)規范管理。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各鎮(街道)檢測站進行監測能力考核和監測結果集中審定,以確保監測工作科學、準確、公正。同時通過簽訂監測工作計劃任務書等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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