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大議案的答復
對人大議案的答復1
李玉彬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對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的建議》收悉。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當前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整體情況
近年來,在市人大、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緊緊圍繞“立足當前確保安全,著眼長遠規范提升”的工作思路,以創建山東省食品安全城市為契機,以“食安山東”建設為載體,以“風險管理”為抓手,實施食品安全“天網”、食品全程“一票通”工程,建立“誠信相對人評選”、公安食安農安“三安”聯動等體制機制,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我市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的具體做法
(一)強化宣傳,營造社會共治氛圍。圍繞新修訂《食品安全法》大力開展宣貫活動。分期分批組織大規模監管相對人培訓,不斷提升從業人員素質。開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食品藥品安全進社區、進校園、用藥安全宣傳月、食品安全宣傳周、12。4普法宣傳日、網上安全用藥科普講座訪談等一系列宣傳活動。全市135個鎮(街道)全部建立宣傳專欄,共發放宣傳彩頁10萬余張,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手冊3萬余冊,現場解答咨詢6萬余人次。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培訓與演練,進行理論培訓和現場桌面推演。充分利用政務網站、微博、微信新媒體,市縣兩級開通政務微博、微信,全天候、立體化宣傳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二)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高度重視縣鄉兩級食品藥品監管隊伍建設,特別是在配齊配全鄉鎮監管所人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曾多次協調有關部門著力解決鄉鎮監管所人員不到位問題,今年初在摸清鄉鎮監管所人員底數的情況下,向市政府上報了《鄉鎮機構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高度重視,陳飛市長做出批示:“請增新同志研究,如何加強基層工作力量,想想辦法”。下一步我局及時跟進,積極爭取,通過采取公務員招考、縣域內調劑遴選調入、軍轉干部安置等方式,將所有基層所空編填滿。同時,我們還將通過舉辦基層監管隊伍培訓班、“食品藥品監管知識巡回大講堂”、現場觀摩、交流研討和實戰演練等方式加強工作制度和業務技能培訓,全面提高監管、執法隊伍,尤其是基層隊伍建設。
(三)研究設立科學有效的舉報平臺。12331是全國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的公益服務熱線電話,主要負責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含食品添加劑)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制、生產、經營環節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為充分發揮12331投訴舉報平臺在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中的作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采取了多種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12331投訴舉報業務流程》和《關于加強食品藥品稽查信息統計上報工作的'通知》等,確保規范處置到位。二是強化基層投訴舉報工作,全市11個縣級局設立投訴舉報坐席,保持24小時接聽投訴來電,最大限度的方便基層群眾投訴舉報,提高處置效能。三是以投訴舉報為重要線索,追根溯源、深挖案源,加大對食品藥品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切實做到“有訴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20xx年,全市共接受各類投訴舉報20xx余件,及時辦結率100%、及時反饋率100%、群眾合理訴求滿意率100%。下一步,我局獎積極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做到應獎盡獎,鼓勵民眾積極投訴舉報違法行為。
(四)嚴格執法,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1、深入推進專項稽查。根據市局深化整頓治理的部署安排,針對群眾關注的農獸藥殘留、“兩超一非”、植物油中塑化劑、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的食品藥品等突出問題和風險較高的食品集中加工區、旅游景區及周邊、建筑工地食堂、高速公路服務區、中藥材等重點區域或品種組織開展專項稽查執法行為,集中力量、精準出拳,深挖細查行業“潛規則”,提高打擊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2、狠抓大案要案查處。一是注重從投訴舉報、日常監管、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廣告和互聯網監測以及輿情監測等渠道發現違法線索,深挖細追,一查到底,提升打擊效果。二是加強對全市重大案件的掛牌督辦、現場督辦和稽查工作考核,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市局重點加大對上級交辦的重大違法線索和投訴舉報到市局的重要案源信息的直接查處或聯合查辦力度,力爭查處一批重大復雜典型案件。三是加強行刑銜接,涉刑案件向公安部門應交盡交,確保刑事責任追究到位。認真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市公安局、食藥局、環保局三部門關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聯打辦”作用,建立健全聯席會議、聯合辦案、重大案件聯合督辦、案件信息聯合發布等機制,細化規范線索通報、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檢驗鑒定、聯合執法等程序和內容。
近年來,我局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政府的要求、群眾的期望還有不少差距。我們將以這次建議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竭盡全力保障公眾的飲食安全。
最后,感謝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還請對我們的工作繼續予以關注和監督。
德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9日
對人大議案的答復2
國家宗教事務局對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
第2152號《合理規劃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觀的建議》的答復
釋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合理規劃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觀的建議收悉,經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現答復如下:
正如您在建議中所提到的,將城市佛道教寺觀布局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可以更好滿足信教群眾和傳統文化愛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傳播,進一步維護社會和諧。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關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動場所的問題。1982年《關于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中發[1982]19號)文件中,明確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動的場所,是落實黨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動正常化的重要物質條件”。1994年國務院發布了《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我局也下發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辦法》等規章;20xx年國務院頒布了《宗教事務條例》,我局下發了《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登記作了明確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依法予以批準。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對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觀在內宗教活動場所,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滿足信教群眾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時,城鄉規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做出了明確規定,為正常宗教活動提供了規劃保障。《城鄉規劃法》規定規劃區范圍內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在內的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與實施建設。國家標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xx)明確把宗教用地作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的重要類型。完善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國城鄉規劃工作的重要任務。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將按城市實際,將宗教用地作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類型之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開展《宗教事務條例》修訂工作,也會將宗教活動場所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等問題予以考慮。
感謝您對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繼續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
國家宗教事務局
20xx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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